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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领导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题上党课。
    山东省发改委党组成员集体学习、交流心得体会,研究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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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室

电 话

处 室 职 责

 办公室
86191685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电子政务、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活动的安排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
政策法规处
86191631
    负责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发布;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系统内重大课题的调研;组织、参与、协调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办机关法律事务。
发展规划处
86191819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
国民经济综合处
86191800
    分析研究全省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全省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省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省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86191651
    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推进全省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推动全省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参与全省性企业集团和省属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企业集团的论证审理工作;负责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指导全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固定资产投资处
86191658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省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管理省基本建设基金,并提出安排意见。
国外资金利用处
86191668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省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安排全省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对外招商项目名册;负责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地区经济处
86191679
    组织拟订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和协调全省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生态环境建设与整治、防灾减灾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审核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设立;承担小清河、南四湖、东平湖综合规划治理和促进半岛城市群发展的有关工作。
农村经济处
86191681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全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等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海上山东”建设和黄河三角洲开发的规划及措施,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承担省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海上山东”建设协调的有关工作。
能源交通处
86191691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省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提出全省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工业处(挂省稀土办公室牌子)
86191697
    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分析预测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省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高技术产业处
86191708 
    研究提出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有关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汇总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省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实验和示范工程;提出省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申报、安排高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组织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社会发展处
86191709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全省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社会发展有关计划;协调人口、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经济贸易处
86191717
    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提出全省内外贸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管理;编制省级粮食、棉花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定全省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
财政金融处
86191726
    研究分析省内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全省融资政策建议,参与证券发行、流通政策和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负责全省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的审核、上报;参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
重点项目管理处
86191729
    研究拟订全省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监督检查省重点项目、省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指导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招投标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省重点项目、国家和省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对口支援处(挂省援藏办公室、省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办公室牌子)
86191836
    研究拟订全省对口支援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我省对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和重点工程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对口支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安置三峡工程库区移民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经济合作处(挂省县域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
86191825
    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省际间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全省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经济技术洽谈活动;负责省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承办外省市区驻山东办事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县加快发展与对口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突破菏泽有关工作。
资本市场发展处
86191751
    研究提出全省资本市场的综合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承办全省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股本变更事项的论证审理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上市及非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负责协调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监管工作;协调指导证券经营、产权交易等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协调与中国证监会及山东证券监管局的关系;协调指导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工作。
人事处
86191757
    负责委机关、委管局和直属单位的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省人事厅组织实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86191778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86191758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86191767
   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承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86191771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项目稽察的方针、政策;负责对省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国家出资的山东项目的稽察工作;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稽察办对国家出资的山东项目的稽察工作;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山东省服务业办公室
    省服务业办公室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副厅级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负责衔接国家有关规划,指导地方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2)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服务业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调度分析全省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意见和建议。(3)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其他事项
(一)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更名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二)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职责分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省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作为国家商务部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三)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经贸委审核后,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上报。需由省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省经贸委负责核准。
(四)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电力管理职责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全省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研究拟定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定全省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研究拟定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省经贸委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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